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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标准管理体系
管理体制----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。 标准体制----分为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标准性质----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。 标准制定程序----分为九个阶段:预阶段、立项阶段、起草阶段、征求意见阶段、审查阶段、批准阶段、出版阶段、复审阶段、废止阶段。 标准代号----GB(国家标准)、QB(轻工行业标准)、DB(地方标准)、Q(企业标准)。 技术委员会----我国现有260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。食用香料香精行业所属的技术委员会有两个,分别是: SAC/TC257/SCI----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香料香精分技术委员会。 SAC/TC11/SCI----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香料分委员会。
2、食用香料香精标准 总数----83个(由SAC/TC257/SC和SAC/TC11/SCI归口),其中: 方法标准39个。 产品国家标准24个。 产品行业标准20个。 另外正待报批产品行业标准3个。(麦牙酚、咸味食品香精和甲基环戊烯醇酮)。
3、我国的食用香料香精标准法规和管理 强制性国家标准----GB2760。 分类----天然、天然等同和人造香料三大类。 形式----肯定表。至2004年已列入GB2760的食用香料共有1293种,只有列入此表的食用香料才允许使用。对于尚未列入者,企业应进行申报。
4、申报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资料。 SAC/TC11/SCI秘书处负责受理、审核。 SAC/TC257/SCI和SAC/TC11/SCI年会预审。 SAC/TC11/SCI年会审查。 卫生部批准。5、结论 食用香精的安全决定于原料,只要对原料的安全把好关,香精的安全就有保证。 国际上对食用香料的立法和管理主要依靠行业组织,而非政府。 行业自律是食用香料管理的基础。 我国对食用香料的立法工作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。 加强标准化工作,多制定一些配套的食用香料产品标准。 增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,及时了角和掌握信息。
食用香料法规标准对照表
国家、地区域组织美国欧洲国际组织中国 法规或标准代号码FDA、FEMA COE JECFA、IOFI GB2760 分类天然、合成天然、天然等同、人造天然、天然等同、人造天然、天然等同、人造 形式肯定表否定表肯定表肯定表否定表肯定表肯定表 品种1200 1260 1700 1300 400 12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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